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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
内工大 航院字〔2018〕3号
关于我院师生进一步加强学业警示制度学习和宣传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业警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8]19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本、专科学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教发[2018]4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宣传和落实,请学院各部门组织开展学业警示制度学习、宣传工作。
一、学习对象
学院全体教师、全体学生。
二、工作要求
学业警示工作是一项系统、务实、严肃的工作,是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根据学校文件精神,自2016级学生起,将取消毕业前考试,学业警示工作执行效果将直接关系此项工作的顺利落实。学院相关负责人、班主任及全体教师务必充分了解此制度,组织班主任、班长、团支书认真学习,学工办、团总支利用学院相关媒介广泛宣传,严格落实,各班级务必确保每位学生都充分了解此项制度。
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
2018年11月16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