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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时间:2021-03-22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具体安排》,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第二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机构

  1. 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赵卫国

副组长:郭凌峰

成 员: 吴斌  郭俊宏 杨宏业  刘文芝 何建东      

第三条 复试流程

  1. 资格审查

  2. 二代居民身份证。

  3. 本科阶段成绩单。

  4. 应届生:教育部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往届生: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5. 初试准考证。

  6.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 享受加分政策的需提供证明材料,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和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以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为准)。

    以上材料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上传,并在入学时提供对应的纸质材料复印件。

  8. 缴纳复试费用

复试费用执行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的收费标准,请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远程面试系统纳复试费用。

  1. 体检参加复试

    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进行,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取消入学资格。体检项目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规定。

    第四条 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2021324日全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复试测试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查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查纳入面试一并考核,考查范围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采用现场随机抽题的方式进行,一份试卷3道小题,答辩记录员读题,学生可用口试或书面答题的形式回答。综合面试主要内容有对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程度、潜在的科研和工程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

    4、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查30分,综合面试70分。

    5、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第五条 考生端复试设备及场地

    我校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对考生段复试设备及场地主要要求如下:

    1、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 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学校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2、“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能看到主机位屏幕)。

    3、复试场地要求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

    4、必要文具。

    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yjsch.imut.edu.cn/zsgz/sszs.htm)。

    第六条 复试结果查询

    1、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适用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2、复试结束后,考生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结果。

    3、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不予录取。

第七条 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第八条 复试防疫措施

1、参加复试教师进入学校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办公楼,每天上午、下午各检测一次体温,若体温超过37.3℃,请勿进入复试地点。

2、保持复试地点环境清洁,保证通风,每日上午8点、下午14点进行消毒。

3、参与复试教师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第九条 学院接受考生对复试工作的咨询与监督

复试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航空学院301

咨询电话:0471-6353560 监督电话:0471-635356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730

航空学院

20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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