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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时间:2023-03-29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航空学院2023年第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长:毕俊喜

成员:郭凌峰 郭俊宏 吴斌 刘文芝何建东 孟瑞锋 白云

二、第一批复试人员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航空学院所属专业,并进入《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及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的考生。

三、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1)居民身份证。

2)本科阶段成绩单。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4)初试准考证。

5)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和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以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为准)。

8)非全日制专业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工作单位在职证明或其他定向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将用于教育部录取检查,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复试缴费

复试费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收费标准。3月31日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缴纳复试费用,网址为: https://www1.nm.zsks.cn/yzfs/

3、体检

1)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进行。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取消入学资格。

2)体检项目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录取体检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 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查(专业基本知识、专业实验技能)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查由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分数由学院确定,原则上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时长为1.5小时。综合面试主要内容包括对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程度、潜在的科研和工程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各学院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3、专业能力考查时间为3月31日晚19:00-20:30,考试地点见复试准考证。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复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综合面试时间为4月1-2日,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4、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查30分,综合面试70分。

5、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考生复试场地

我院组织复试小组成员在航空学院311室进行复试工作。

六、复试结果查询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拟录取名单,结合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待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后,通过中国研招网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2、录取考生需通过教育部研究生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布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适用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4、复试结束后,考生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结果。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

4)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 学院接受考生对复试工作的咨询与监督

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航空学院301室。

咨询电话:0471-6353560

监督申诉电话:0471-6578901、6576340、6577307(内蒙古工业大学)、 0471-6353560(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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