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6 浏览数:次 来源:
现将航空学院关于2023秋季学期开学初补考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考资格及补考安排
(一)补考资格
1.旷考、考试作弊、考试违纪、无考试资格和实践环节课程未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开学初补考,只能重修。
2.上学期办理了缓考手续的课程,随补考一起参加考试。
(二)补考安排
1.公共课、交叉课(即多个学院学生修读的课程)补考由学校统一安排,具详见学校教务处通知(http://jwch.imut.edu.cn/jwzx/infoSingleArticle.do;jsessionid=34BA9E92422E4A464C8F5B3E05FD261F?articleId=12323)。
2.除公共课、交叉课以外的其它课程补考安排(学院排考部分)见附件(航空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补考安排一览表.pdf)
二、注意事项
(一)学生有关要求
1.学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有效考试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学生卡或学籍证明),如果证件无照片,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无考试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学生应认真遵守考试规定,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3.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试时长以试卷为准。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471-6353560。
航空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