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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引进评价办法 (2020年10月20日发布)

时间:2023-07-13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引进执行校、院两级考核评价程序,以学院考核评价为基础,以学校考核评价为依据,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办理引进手续。

一、学院考核评价程序

(一)考核组的构成

考核组至少由7人组成,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相关学科的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同时可邀请一定数量的非本单位(或非本校)同行专家参加。

(二)考核评价方式

学院考核评价应采取试讲、面试、答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应提前准备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证明(包括取得的海外学历或学习经历证明)、业绩成果材料等,并按学院要求准备所讲授课程课件、所从事工作研究综述等。

(三)考核评价内容

考核组依据应聘人员在试讲、面试、答辩过程中的表现,结合其学历背景、研究方向、业绩成果、能力特质等各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的师德素养、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对拟引进人员要提出具体使用建议,并明确将其纳入指定的教学、科研或学科团队进行培养。

(四)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建议

1.可聘任在校聘副教授(教授)岗位条件

学院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业绩成果进行评价,原则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应聘人员本硕博各阶段均毕业于一流大学。

2)应聘人员的业绩成果达到(相当于)学校副教授(教授)评审条件中要求的业绩成果。

3)应聘人员专业为学校学科交叉专业、新工科专业、一流建设专业、学院优先发展或急需紧缺专业。

2.安排配偶工作的条件

应聘人员业绩突出,且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

(五)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学院考核组的评价结果,应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如同意引进,学院应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引进考核评价审批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内容包括对引进人员的简要介绍、综合评价意见、拟使用意见、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建议、需要学校协助解决的其他问题等内容。

二、学校考核评价程序

(一)考核组的构成

学校考核主要由教师聘任委员会负责,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任组长,成员由分管人事、科研、教学或学科建设工作的副校长、校学术委员部分委员、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与应聘人员学科方向一致的同行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

(二)考核评价方式和内容

1.对拟引进人才进行面试

由拟引进人才介绍个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学科方向、已取得的业绩成果、个人发展规划等,并回答专家提出的相关问题。

2.用人单位答辩

用人单位负责人对拟引进人才的使用、约定工作任务、安排到现有教学(科研、学科)团队的培养计划等情况向教师聘任委员会陈述和答辩。

3.对拟引进人才特殊待遇进行评价

教师聘任委员会结合面试和用人单位答辩情况,对学院提出的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建议进行评价。

(三)考核评价表决办法

教师聘任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引进进行表决,同意的票数应占到会专家2/3以上为通过面试考核,同意引进。

三、提交学校研究

教师聘任委员会面试考核通过的拟引进人才及引进特殊待遇等事宜,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研究。

经学校研究同意引进的人才,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牵头按学校公开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和思想政治鉴定,办理人事档案审查、体检、公示、上报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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