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航空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
通知
为推动我院本科生创新性实验实践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尽早进入实验室参与创新性实验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科技创新兴趣和创新实践能力,培育校级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航空学院将进行“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航空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范围为全日制2018级本科生,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为学有余力、学习成绩较好、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的在校本科学生。项目须以团队形式申报(3-5人,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学生联合组队申报。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二、 申报时间
申报立项时间预计为18/19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项目执行期为一年,19/20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完成结题答辩与验收工作。
三、 组织与流程
1、学院成立评审小组,以公开答辩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申报项目须依托各专业实验室,重点考察项目创意新颖性、可行性、与专业方向结合紧密程度、对生产和行业发展前沿的关联性、对专业实验室建设的促进等,批准立项后分配指导教师并给予资助经费;
2、学院下达立项通知后,项目负责人根据批准经费额度,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项目任务书,制定详细的项目进展计划和经费预算。
3、项目的结题验收阶段,项目组须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项目结题报告,连同必要的佐证材料交至学院。
4、学院在19/20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组织公开答辩,完成结题工作。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获得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资格。
联系电话:6353560
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