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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工作实绩考核方案

时间:2021-12-2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

2021年度教职工工作实绩考核方案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实绩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1223日至202117日。

1227日周一前,请参加考核的老师通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完成《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二、考核范围

事业编制教职工、编制外校聘人员、在职企业身份人员。

三、考核依据

教职工考核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学校本轮全员聘任时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重点考核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表现、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实绩。

四、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组建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郭凌峰 副组长:赵卫国

成员:吴  斌 郭俊宏 晁卫宁  杨宏业  安其尔  赵新艺

五、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应以师德师风表现、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师德师风表现。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的相关要求,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师德考核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按规定程序和内容单独进行考核。师德考核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主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能,主要考核技术水平、业务和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知识更新及业务技术提高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廉,主要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二)考核标准

1.师德考核标准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对获得广大师生认可,师德事迹突出,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

凡教职工出现《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所列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师德考核结果视情节轻重直接认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2.年度考核标准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标准按《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基本合格等次标准按如下规定执行。

管理人员基本合格等次标准为:政治、业务素质一般,组织纪律性不强,法制观念不强,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办事公正性比较差,对本职工作及相关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了解一般,在工作中不能较好的理解和贯彻执行,工作质量、效率不高,工作不够主动,团结协作精神差,或因主观原因在工作中发生一定失误。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合格等次标准为:政治、业务素质一般,组织纪律性稍差,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岗位要求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履行岗位职责较差,专业业务不熟悉,对本职工作责任心不强,专业技术能力不强。

工人基本合格等次标准为:政治、业务素质一般,法制观念不强,出勤率较低,不能较好适应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明显失误,不能较好地遵守劳动安全和操作规程。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师德考核方法和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教职工本人对照师德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在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中对个人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自我评定。

2.师德师风民主测评。全院教职工通过线上问卷评价方式,对其他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3.所在党支部评价。教职工(含非中共党员)所在党支部结合日常掌握情况,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表现评价,满分为10分。

4.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评定。考核领导小组综合个人总结自评、师德师风民主测评、所在党支部评价等各方面情况,结合日常了解掌握情况,确定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等次,并提交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评定。

5.结果反馈。学院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评定的师德考核等次。确定师德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要向教职工说明理由,并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6.结果公示。学院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需说明原因。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按《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1.经人事处核定,航空学院2021年职业道德考核“优秀”的名额为7人,年度考核“优秀”的名额为5人。

2.各系(或科室)负责人于14号前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召开述职评议考核会议,每位教职工结合岗位进行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包括年度完成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行政工作、对专业学科建设和院系发展贡献度等方面),行政全体教职工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工作汇报无故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经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可由他人代为汇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各系(或科室)全体教职工根据本部门教师全年工作情况提出评议意见,并推荐不超过规定名额人员参评年度考核优秀和职业道德考核优秀(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由系(或科室)负责人根据投票结果,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排序,最终上报排序结果。

3.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师德师风评价情况、部门推荐结果、工作完成情况、日常表现情况、工作汇报和述职情况等,在全学院评选1名考核(兼道德)优秀。


 

 

航空学院分部门/事项优秀名额分配表(202112月)

部门/事项

人员

人数

优秀

道德

优秀

行政部门

蔡  进、晁卫宁、朝鲁门、连    溪、贾  婧高晓娟、赵新艺、朱明新、尹顺华、杨明明

10

1

2

航空工程系

安海明、白伟伟、包长春、毕俊喜、何建东田  园、杨慧轩、翟文辉、安其尔、赵新军刘利军、柴  进

12

1

1

交通运输

(航空电子)

白  云、杨宏业、孙志诚、卢思良、韩雁婷李    运、刘旭东

7

1

1

交通运输(机场现场运行管理)

李立群、刘  佳、刘文芝、罗雯莉、孟瑞锋王  茜、解永亮

7

1

2

学院重点工作

全体教职工

/

1

1

合计

36

5

7

备注:学院领导班子、李京阳、王贤宇不参与此次考核

3.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师德考核意见、及部门考核意见进行综合评定,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考核优秀及道德优秀人员。

4.说明: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其年度考核结果才有可能评为“优秀”,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其年度考核结果也为“不合格”。

(三)科级干部、支部书记考核方法

1.对科级干部、支部书记的考核,一方面要按照教职工工作实绩考核所规定的基本内容进行考核,另一方面还要考核其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发挥岗位作用、履行职责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评优要本着“注重实绩 统筹兼顾”的原则,处理好科级干部与教职工的比例关系,努力发挥评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2.学院组织开展科级干部、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由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牵头安排部署,党政共同负责考核。

3.科级干部、支部书记最终考核结果根据述职情况和学院考核情况综合评议,结果上报组织部备案。

 

(五)其他有关要求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原则上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岗位聘用、定级的参考依据。其中对于以调入、人才引进等方式来校,且有与现从事工作一致的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实际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2.非新聘用人员,本年度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一般不参加年度考核。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产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

3.经学校同意脱产外出学习、培训、进修或执行其他任务的教职工,结合学习、培训、进修等所在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4.当年接收安置的转业军官,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应确定为合格等次。

5.本年度校内聘任岗位调整人员由调入后的单位进行考核。在现单位工作未满半年的,结合原单位提供的表现情况,由现单位确定考核结果。

6.本年度内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不参加考核。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8.对当年受行政处分的教职工确定考核结果时,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18号令)中相关规定。

9.2021年出现教学事故的教职工,考核结果按《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017年修订)》(校发〔201760号)规定执行。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相联系。

(二)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执行下列规定:

1.本年度计算为竞聘上一等级岗位的聘用年限;

2.在岗位竞聘中,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执行下列规定:

1.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上一等级岗位的聘用年限;

2.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向下一等级调整岗位;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般应向较低等次调整其岗位。如不服从组织调整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聘。

(四)师德考核结果的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不合格”。

八、几点说明

(一)参加考核的事业编制人员、校内聘用人员通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填报流程如下。

(二)教职工考核结果和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由学院考核组填写在个人《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的“考核结果”栏中,并由本人签字。

(三)学院考核组的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航空学院

20211227

上一条: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下一条:关于印发《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技术、思政研究等三个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